一個法律系畢業生的靠腰(應該還沒通過考試),
寫考不過卡關的感覺很貼切,
不過通過考試之後的一些事情
跟實際情況有點出入,
可能是還沒進入這個行業的緣故吧?!
1.薪水
受雇頂標不一定,
小所一個月10萬差不多,
中型所、大所200-300萬,不過會很累。
2.加班
不一定,
有的所可以6點準時下班,
有的所8點下班算正常,
大所可能會加班到10-12點。
3.英文要好不然不能當律師?
這個誤會大了,
還是要看情況,
如果做傳統訴訟,
英文一點都不重要,台語還比較重要,
如果作非訟,那英文就很重要,
外國學歷也是必要的,
不然大所根本不會考慮要你。
4.生活平衡問題
如果是受雇,那就沒辦法控制,要看老闆,
如果自己開業,
那我想律師可能是
少數生活品質高、收入不壞的行業,
出來開業,不是賺到錢,就是賺到閒,
如果你年收入150萬,
那意味著
早上沒開庭的話,你可以睡到10點,
吃完悠閒早餐後,去一下健身房,
下午再進辦公室上班,6-7點就可以下班,
每個禮拜還可以排出一天帶小朋友去動物園,
不過如果你是很忙很忙的話,
當然沒辦法這樣過,但就是賺到錢囉!
「錢」跟「閒」,只能二選一,
偶像劇裡面的律師
整天交女朋友還可以年薪千萬,
那是唬爛你的⋯⋯
先這樣,其他有想到再補充。